6月 30, 2009

《對路人的碎唸》莫名其妙篇。

 也許你認為你的出發點只是為了讓大家提防這個人,
 但最後發酵以及擴散的結果,
 絕對跟你當初所期望的不一樣。

 有人論及:以牙還牙,沒什麼不對,
 所以我試著以相同的前提假設,
 今天別人以帶有「惡意」的條件下開車撞死某某某,
 身為某某某的好友、親人,甚至根本就沒干係的第三者,
 是不是就能開車撞死這個人?

 請別跟我說我又沒想要殺他,
 我也沒要他死等等之類的話。

 我很難不去判斷這樣的行為沒有一點的報復心態,
 就算你真站的住某種層面的道德支持,
 但我很難認同,把任何事都要訴諸公論的作法,
 任何利用自己所認為的弱勢、被害者的身份,
 去尋求第三者以外的人支持,
 形成「輿論」進而迫使自己認定的加害者的「他」,
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道歉。

 這樣的行為真的就比較正當,比較合理?

 我亦無法認同當我們討論這件事是否可以這麼做,
 當這麼做的時候,
 竟然有人認為我們是在為某些行為護航,
 嗚呼,
 難道真的非我族類,其心可異?
  
 或許有人會扯到那社會上的弱勢者怎麼辦,
 提出這樣的觀點是很好的,
 這些人是因為環境的關係形成他們的角色弱勢,
 不是他們大聲嚷嚷說自己弱勢,
 社會就認定他們的角色和身份。

 你要把自己被騷擾的事件,還有跟公佈別人ID的行為,
 跟他們等同比較?

 也許你認為我無法提出合理或者可行的作法讓你發洩怒氣實在太廢,
 但我還是得說:

「騷擾別人和公佈別人ID就我的認知上而言,
 實在沒什麼不同。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《新春祝詞》丙午年

致吾友: 我愛你; 對不起; 請原諒我; 謝謝你。 如果說過去幾年的新年祝詞,是在跌跌撞撞中學會誠實面對自己, 那麼來到丙午年,我想把主軸放在兩個字——守護。 回望去年,我會把它稱作「意識」的一年。 那是一種很微妙的轉變。 不是忽然開悟,也不是突然變得強大, 而是開始知道——自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