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 08, 2009

《公開/私人?》網路相本的被論性質。

 姑且不論相本內究竟反映怎樣的事實,
 難道這不是我們「自以為是」的認定?

 雖然相本本身並沒有被鎖定或限定閱覽,
 但並不表示持有者允許其他人到處傳閱,
 甚至討論相本內容的真偽,
 以及為了滿足自我好奇心的任何問題。

 尤其,
 當我們一味的強調「公開」,
 所以該被討論的理所當然時,
 是否也忘了所觀視/推論的是「個人」行為,
 而與呈現物本身是否為「公開」無關。

 既然是「個人」行為,
 試問,
 舉著「公開/公眾」的大旗以強調自己行為的正當性,
 在同等場合被討論的合理性從何而來?

 是我們太高估自己,
 還是低估/輕視了,
 不論是自己,或者是別人的隱私以及發言內容,
 所造成的影響。

 最後,
 自己允許被其他人批評與檢視,
 不代表別人也願意與自己相同,
 自以為是的把想法推及到別人身上,
 是最糟糕的合理化自己行為的方式。

 。

 題外話,
 有人推文提到該人物所代表的「公眾性」,
 曾幾何時,
 我們除了要求公眾人物行為檢點,
 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之外,
 還得對任何牽涉「個人隱私」的部份(包含性傾向),
 同意因為自己的「公眾性」而該被大眾所討論?

 新聞媒體為了衝銷售以及閱讀量的野蠻(不道德)行為,
 反而變成現在大眾捍衛自己「發言權」(討論以及批評)的依據所在,
 本末倒置的如此離譜還認為自己是正確的,
 真令人匪夷所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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